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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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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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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  | 
 一、考生报到、接待; 
二、考生资格审查; 
1、验证: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出示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2、留存件: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是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1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后自附于领到的体检表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定 
注意:网报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一律视为同等学力,需要加试。 
3、注意事项:严格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三、领取《考生信息核对表》、签订《个人承诺书》。 
四、领取学院复试日程安排表和体检表, 
五、交60元/1人的体检费,分专业按学院为单位上交校医院。  | 
 8:30—12:00  | 
 包玉书科学楼1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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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  | 
 体检体检(空腹)、带身份证和体检表、化验单等  | 
 8:00—12:00  | 
 校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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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笔试  | 
 4月14日   (上午)  | 
 国际商务硕士 
区域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 
 8:15—11:15  | 
 包玉书科学楼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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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  | 
 包玉书科学楼1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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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   (下午)  | 
 国际贸易学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  | 
 13:15-16:15  | 
 包玉书科学楼1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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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面试  | 
 4月14日   (上午  | 
 专业面试 
包玉书科学楼11#414休息等候 
等候专业复试时按分组顺序倒序先参加思政、英语面试。 
   | 
 8:10—12:00  | 
 国贸:11#415; 
金融学:11#501; 
产业:11#413;(上午9:0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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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   (下午)  | 
 13:00—19:30  | 
   
国际商务硕士:11#415 
区域:11#515; 
数量:11#410; 
企业管理:1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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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面试 
   | 
 包玉书科学楼11#414休息。 
等候等候专业复试时按分组顺序倒序先参加思政面试。 
   | 
 8: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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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贸:11#411 
金融、产业:1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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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数量:518 
企业管理:1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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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政面试 
   | 
 包玉书科学楼11#414休息等候。 
等候专业复试时按分组顺序倒序先参加英语面试。 
   | 
 国贸:11#409 
金融、产业:1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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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11#409 
区域、数量:11#421 
国际商务硕士:11#409  | 
 
 
1、第一志愿上线复试考生名单(请见研究生学院网上的3月30日《公布2011年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拟接收调剂专业及一志愿上线名单的通知》
 
2、调剂考生名单:中国研招网上在我校指定的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
 
3、复试其他事项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务必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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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硕士研究生
入学复试实施方案
 
1.复试的目的是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
2.思想政治面试由党总支负责,采用面试形式,分合格或不合格;
3.专业课复试采用笔试、口试相结合;
4.专业课的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5.专业课面试次序及题目的选择采用抽签制,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6.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与专业课面试同时进行,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
7.复试地点为包玉书科学楼11#楼。
 
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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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成绩类别  | 
 满分  | 
 加权系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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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初试  | 
 500  | 
 0.6  |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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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专业课笔试  | 
 100  | 
 0.4  | 
 0.4  | 
   
对于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 
 3  | 
 专业面试  | 
 100  | 
 0.4  | 
| 
 4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100  | 
 0.2  | 
| 
 5  | 
 加试单科成绩  | 
 100  | 
 /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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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体检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 
 7  | 
 思想政治面试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注:计算综合成绩时,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开排序;
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40%+英语面试成绩*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