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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论坛 2026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05月27日 教务办    (浏览次数:)

为做好91论坛 2026届优秀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6届宁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宁大政〔2021〕2号)的有关精神,结合91论坛 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在对推免生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推免生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院推荐工作。

三、推荐对象和类别
(一)推荐对象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学生、学制年限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

(二)推荐类别

1.普通推免生(含1+3辅导员专项);

2.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推免生;

3.“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生(简称“研支团”);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以上推免生类别中选择一类并提出申请。

四、参加推免生选拔的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宁波大学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学生)学制年限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已经获得2个及以上创新学分(不含创业、素质、技能等学分)。

7、按所在专业(方向)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修完前三个学年(五年制为前四个学年)的必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或应修必修课中未修不超过两门,有充分且合理的未修理由。符合以上情况的学生可以向学院提交申请,申请中承诺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学院审核同意才可获得推免遴选资格。)

(二)资格条件

各类推免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1.申请普通推免生(含“1+3”辅导员专项)

1)全课程GPA(初修)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5%。

2)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3)必须具有以下标志性创新成果之一:学校认定的A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等级奖(团队获奖除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3项竞赛国赛获奖取前六名,其他赛事取获奖前三名);或学校认定的B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等级奖(团队获奖取排名前三名);或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不含转让获得);或以第一、二作者在宁波大学核心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规定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或以第一、二作者发表被SCI、SSCI、A&HCI、CSSCI、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论文;或主持并完成校级及以上学生科研项目;或为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4)申请“1+3”辅导员专项,在符合以上条件基础上,其他以学工部发布的通知为准。

2.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23级根据23版文件精神不再设置此类别)

1)全课程GPA(初修)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

2)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专业外语四级统考成绩在合格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3)有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含副教授)推荐,并对推荐信进行公示。

4)必须具有以下高水平标志性创新成果之一:学校认定的A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团队获奖取获奖时位列在校生排名第一的学生,其中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取前三名,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不含组办方开具具有同等第一的证明);或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不含转让获得);或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在宁波大学核心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规定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被SCI、SSCI、A&HCI、CSSCI、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论文;或作为负责人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称号。

3..“研支团”是指招募具备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详细介绍见校团委网站。

4.各类推免生推荐资格其他条件详见《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宁大政〔2021〕2 号)。

五、推荐名额与方式

2026届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由学校在20259月9日左右正式下达(具体时间以国家下达我校名额时间而定)。名额分为普通指标和奖励指标,其中学院专业奖励指标由指定专业专用。“特长”推免生的名额不超过学院普通指标的15%“特长”推免生可获优先推荐。分配商创班的名额、各专业的名额及奖励指标有多余,或有学生放弃的,转为竞争性名额,按推荐顺序替补。

1.普通推免生(不含1+3辅导员专项)的推荐方式与标准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教务处实际下达的名额进行推荐

1)符合学校推免基本条件、全课程GPA(初修)位列商创班前三分之二的商创班学生即可获得推免资格。未获得商创班推荐资格的学生,可参与专业分配名额的竞争。

2按专业分配的名额为(教务处下达的总名额-商创班获得推荐的名额)*60%根据专业人数(此处计算的专业总人数不包含已经获得推荐资格的商创班学生)比例进行分配。因计算时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产生的名额微调属于正常情况。

剩余竞争性名额不分专业不分教学系,所有学生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予以推荐。

以上所有推荐排序过程中若综合评分相同,按以下原则排序:
1)培养方案中核心课程的GPA;(每门核心课程仅算首次修读的绩点,未修读的不纳入计算);
2)标志性创新成果总赋分(提交系统并通过审核的才可以计分,赋分细则详见附件1);

3)若以上排序都相同,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综合评分=全课程GPA初修×20+创新学分(最多20分,不含创业、素质、技能等学分)创新学分和课程必须在20258月31日前取得

2.“特长”推免生的推荐依据与标准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高水平标志性创新成果总赋分排名及全课程GPA初修排名是91论坛 “特长”推免生推荐的重要依据。推荐时优先按总赋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总赋分相同,则按全课程GPA初修从高到低排序。若以上排序都相同,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1)高水平标志性创新成果总赋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赛获奖团队的前三名分别赋以10分、6分和4分,其余成果每项均赋以10分,获得多项成果者赋分可累加。

2)“全课程GPA初修”和“创新学分”均从推免平台中抓取。

六、推荐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学院根据教务处文件向本院学生公布推荐具体实施办法。

  (二)学院在527之前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推荐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须经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在校网上办事大厅//ehall.91lunt.com/new/index.html的“研究生推免管理平台”(下面简称推免管理平台)上公布通告。

(三)计划申请推免的学生首先在推免平台“学生信息”核对系统抓取的数据并填写联系方式“成绩信息”显示的外语语种及水平、创新学分、全课程GPA初修、全课程排名等信息进行核对(以上数据以9月5日左右更新为准)。同时在推免平台“标志性成果”模块中提交标志性成果的佐证材料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多项标志性成果需分开提交,上传系统标志性成果的佐证材料须为JPEG、PNG或PDF格式。学生提交的标志性成果由相关部门分类审核。

(四)“综合评分”显示的是由学院提供的综合评分和综合评分排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待学校正式公布各项推免名额后(另行通知),申请推免的学生可在“填报信息”模块中选择申请推免的类型提交申请要求,其中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色人才推荐类别的还应在系统里提交3名(或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含副教授)推荐信(扫描或拍照上传)。同时上传《宁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必须手写),保证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后不擅自放弃,如因擅自放弃致保研名额浪费者,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以上操作必须在学校正式公布各项推免名额后一天的工作日(如遇周六周日,延期到下周一)上午11点之前完成(例如:学校9月5日(星期五)在内网下达名额通知,9月8日(星期一)11点后校推免系统学生端口就关闭,不再接受学生申请及修改,同时不接受标志性成果的提交及认定)。

(六)各项推荐流程如下:

1.“特长”推免生的推荐程序

19月9日左右,学院计算学生的高水平标志性创新成果总赋分和全课程GPA初修

2)9月10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特长”推免学生的标志性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学院在组织特长学生答辩前二天把答辩时间和地点报送教务处,学校将安排巡视员督查各学院现场答辩。

3)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后,把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内网公示,同时把本院向学校推荐的“特长”推免生“高水平标志性创新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稿交校教务处审核。

2.普通推免生的推荐程序

9月10日前,学院计算综合评分和综合评分排名,并提交系统。同时对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根据推荐名额指标及学院制定的具体推荐规则确定排名,对“特长”推免生和普通推免生各按1:1.5的比例予以推荐并在学院内网公示。

如有放弃或被取消推荐资格的,按所属推荐类别的排名依次递补。若“特长”推免生放弃或被取消推荐资格,且该类别无足量递补名额,则“特长”递补名额转为普通推免生推荐名额。

9月15日前,教务处汇总上述推荐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

(七)9月17-23日,对审定通过后的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在校内网及推免平台中公示。

(八)9月24日前,对有异议的学生,由教务处、学工部和团委查明情况后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公布处理结果。

(九)9月24日,报学校发文并将推荐名单上传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十)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4日前结束。

七、其他

1. 2026届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中有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如因其他政策变化导致工作环节或时间安排需要调整,学院将另行通知。

2.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3.所有提交校研究生推免系统申请材料是申请学生在2025年8月31日(含)之前在校期间取得,所有成果要求以宁波大学或附属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其中,学科竞赛必须以竞赛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为依据,论文(SCI、SSCI、A&HCI、EI需提供收录检索报告,宁波大学或附属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和专著以正式出版为依据,专利以授权书为依据且不是通过转让获得。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能认定为标志性创新成果

4.关于我校推免生接收过程日程安排可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5.获得推免资格后,应继续坚持理想信念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如发现有任何的发表不当言论、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者,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6.本工作细则从2025527起执行,由91论坛 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宁大政〔2021〕2 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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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527

附件1:标志性创新成果赋分细则

项目

团队排名/类别

分值

备注

A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排名1、2、3、(4-6)

12、10、8、4


A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二等奖

排名1、2、3、(4-6)

10、8、6、2


A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

排名1、2、3、(4-6)

6、4、2、1


A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排名1、2、3

10、8、6


A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二等奖

排名1、2、3

6、4、2


A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三等奖

排名1、2、3

4、2、1


B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一等奖及以上

排名1、2、3

10、8、6


B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二等奖

排名1、2、3

6、4、2


B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三等奖

排名1、2、3

4、2、1


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不含转让获得)

第一、二发明人

10、6


第一、二作者在宁波大学核心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规定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

第一、二作者

10、6


第一、二作者发表被SSCI、SCI、EI(核心板)收录的期刊论文

第一、二作者

10、6


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由推免小组确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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