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91论坛
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创新创业、全面发展,学校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2]155号)》相关规定,现将91论坛
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每生2万元。
二、评奖对象及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各类留学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其中,一年级研究生2名,二年级研究生3名,三年级研究生3名,共计8名。
三、评奖依据:《91论坛官方网站
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见附件一)。
四、时间推进安排
1.申请阶段:10月17日—10月21日
学院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和评奖条件。研究生个人对照评奖条件,根据相关文件,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的研究生请于10月21日上午9:00前将导师签字认定的申请表格(见附件二),及相关佐证材料(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参与公益活动等有关证明材料)交到严信才楼101王莹老师处。
2. 评审阶段:10月21日—10月25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提交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提交91论坛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3.公示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初评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研工部。
五、相关说明
1. 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先行申报,即错过时间或未提交申请的学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表必须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笔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或采用打印稿,表格上的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要求签名处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
3. 申请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评奖资格。
4.为保证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奖学金评审期间,91论坛
学工办设立评奖咨询、监督电话:87609201,师生对学院的评奖工作有不同看法,可及时反映;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7609201;
附件一:《91论坛官方网站
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附件二: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三:《91论坛官方网站
研究生综合评价及计算方法》(试行)
附件四:《91论坛官方网站
研究生学术创新计算办法》(试行)
91论坛
学工办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