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2012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可列入下一批验收;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出延期结题申请(见附件),经审批后由团委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必须填写)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院内验收
学院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2、校级验收
学院验收上交后,学校将进一步对各项目进行验收。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专家验收通过,并经主办单位核准后下发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对项目管理不力的单位,团委将酌情减少该单位下一期申报指标。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0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材料上交至91论坛
110分团委办公室科研部。(逾期不报者视为验收不通过),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汇总表、结题报告书,电子汇总表填写务必要完善,相关材料填写注意不要变动原附件相关格式,电子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命名打包发送)至院团委科研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91论坛
学工办
2013.11. 27
附件: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