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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省哲社奖申报的补充说明
2011年09月01日
科研办 科研办
(浏览次数:
)
关于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1日 10:39 | 作者:人文社会科学处 | 阅读人数:24
各有关单位:
因省哲社规划办对“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相关规定(如申报表和成果材料的份数)作了调整,请大家上报正式申报材料前重新阅读人文社科处网站《关于做好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skc.91lunt.com/showNews.asp?newsID=3671
)。
另:根据省哲社规划办的要求,申报表中“学科分类”下的“二级学科”要求根据国家社科基金的学科代码(见附件)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分类代码中没有的根据教育部项目申报的学科代码填写(
//pub.sinoss.net/zh-cn/resources/subjects.jsp
)。请相关老师和科研秘书根据学科代码表仔细核对申报表中二级学科的填写情况。
联系人:姜颖 电话:9130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学科代码表.xls
人文社科处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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